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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2025年度国自然结题项目负责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时需向基金委提交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具体通知及附件材料已发送至各位邮箱)
相关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grants.nsfc.gov.cn/),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结题/成果报告PDF最终版本一式一份(不需要打印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分别签字盖章后,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院。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分预算制和包干制),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上的数据,按截至日期(2025年12月31日)填写。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6.截止时间:1月20日。请相关负责人于1月20日前汇总上述纸质材料,送至理学楼309办公室。
学院联系人:李晶 张肖艺
校内联系人:张小兰 霍然
联系电话:025-52119893
基金委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10-62317474
附件:1. 2025年结题报告模板
2.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5版)
3.项目决算编制说明(预算制项目)
4.项目决算编制说明(包干制项目)
5.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2月15日